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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内容

小旺 02-23 30
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内容摘要: 本文目录一览:1、道路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2、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哪些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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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分析: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第三十四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道路客运站管理工作规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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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哪些版本

交通安全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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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五十条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经营者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并加强实名制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相关系统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路汽车客运站乘务管理办法(试行)

1、定站停靠率(%)=报告期***停靠站数-报告期未停靠站数/报告期***停靠站数×100%发车正点率 这是一项反映正班客车班次时刻表正点发车的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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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在公路主干线上营运的跨省、跨地(州、市)区的长途客运班车,按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指定的客运站、点进站报到。

3、客运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票价支付车费,未按规定票价支付的,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乘客补交车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加收票款。

4、法律分析: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

1、一)省、地两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配备专职的统计人员,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配备专职或***的统计人员。(二)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在统一规划下,逐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2、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与有关国家***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本规定。

4、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市、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县级以上人民***公安、发展和改革、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

6、第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足额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呼和浩特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1、法律分析: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第三条 市、旗(县)人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市、旗(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3、第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4、法律分析:是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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